Author: Dorotheus,西海岸, Shelly, Sophia
Layout: Serina
背景
6月10日凌晨,四位女性在一家烧烤店吃饭,一男子靠近并抚摸一位白衣服女性的背部,且使用了骚扰性言语。
随后这名女子对于该男子的行为做出了反抗,两者之间产生了肢体冲突。男子与其同伙对被骚扰女性及同伴进行围殴,从店内一直打到店外。
此案最终通报结果为,九位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施暴者皆已落网。而根据目前通报的信息,四位受害者损伤程度的鉴定结果为两名轻伤二级,两名轻微伤。
此次圆桌会议分为从不同角度切入的不同场次。此次圆桌会议总结依据不同话题分别整理会议内容。
围观人群
当时烤肉店中存在其他用餐人员,这些旁观者是否应该上前制止这次暴力事件?如果不帮忙,是否符合道德伦理?
「旁观群众对于上前帮助时自身安全的担心是可以理解的。」
「我觉得挺矛盾的:一方面,我们确实需要英雄;另一方面,我们确实也要考虑到如何才能更好地给受害者提供帮助,并同时保证自己的安全。大家在这种情况下,其实很多时候都是比较不知所措的。」
「视频当中其实有一个在角落的女孩本来想冲上去阻止这件事情的发生,但是她的男伴却把她给拉住了。评论中确实有点评到这个女孩子的勇敢,但是我不认为她的男朋友有做错,因为我觉得可以预想的是女孩子如果冲上去,很有可能会遭到同样严重的伤害,并且可能无法帮助到他人。」
「相比有没有人能帮忙,至少应该有一个人可以录像,记录一下这件事情,我觉得这个也是挺有必要的。」
如果我们作为旁观人员,应该怎么做?
「应该大家团结地一起去帮助,我觉得这是唯一面对黑社会暴力现象的方法。如果是很多人,比如十几个人一起,是可以尝试去压制施暴者、同时保证自己的安全的。」
「我认为这种情况下,最理智的办法应该是离开现场并立刻报警。」
这次事件中,旁观人群只是录下视频并传到网上,并没有选择上前制止,这是一种懦弱吗?
「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像这次事件中这种体型差距或者人数差距的话,我觉得确实是一个人就不能莽,不过也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应该袖手旁观。」
「设身处地来说,选择不冲上去,无论如何都不应该算是懦弱的一种。因为懦弱是种价值判断,不能因为我们不做什么事情,就被标榜是懦弱的。而且尤其在这种情况下,你面对很多个比你强壮的人,不用暴力的手段去解决问题,这不应该是懦弱。」
「当围观群众想要冲上去帮助时,他们可能是从一个旁观者变为一个潜在的受害者,所以不能说不帮忙是一种懦弱。」
「作为受害者肯定会希望大家上前帮忙,所以帮忙是一个正向的选择。但围观群众本身没有义务上前阻拦,不应该指望他们或者因为他们没有上前而去指责他们懦弱。」
如果我们手上有例如防狼喷雾或者一些其他的器械的话,会不会改善这种力量对比?反过来,持有这类器械会不会导致我原本能够估计风险,但现在却没有办法正确估计上前帮助的风险?
「持有器械确实会增加群众去干预的几率,但是依然不代表携带这些器械就一定有义务去干预。围观群众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道德义务去帮助。」
「防狼喷雾、辣椒水这类防身用品在使用时如果不能准确地喷向施暴者的话,是没有实际作用的,甚至还可能激怒施暴者。正确估计风险需要使用者充分了解一个用品及其使用方法和效果。防狼喷雾本身并不会令使用者错误估计风险。」
性别
性别与这次事件的核心和本质是否有紧密的关系?如果双方性别互换,会有怎样的效果?
「我不认为这件事情的本质是性别,我更多地认为本质是黑社会欺负和骚扰普通公民。这件事情比不上那种真正的性别议题,大家都在责怪旁边的人或者那些女性,没有任何跟他们的共情,只是把怒火放到别的人身上。」
「我认为这是一个性别议题。这件事让我们想到了日常生活中的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就是每一个女性都曾经经历过的男女之间力量悬殊的现象。这件事情本身与男女性之间天生的生理结构导致的力量悬殊是有关的,所以男性施暴者对于女性被施暴者造成的伤害和心理上对于施暴的预估都是跟性别有关的。」
「我认为性别问题本质上就是强势一方压迫弱势一方,可以把它和阶级问题放在一起讨论。」
「这件事我认为可以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性骚扰问题,它很明显是跟性别有关,因为性别导致的。第二部分是施暴行为,但这个跟性别看来是关系不大的。第三部分网上舆论,我认为这个对于每个人有不同的理解,它能反映出每个人对于性别的理解。」
「我个人的判断是,一个女性对一个男性实施暴力很不可能。在女施暴者的暴力行为之后,有比较大的可能就被所实施暴力行为的那个男性制服了,所以这件事跟性别是有关系的。」
「唐山打人事件本身是不是性别议题可能没有明确答案,但此事件所引发的社会舆论是性别议题。舆论中女性认为这些是性别问题的判断可能是源于他们生活中对于男女体格上的差异导致的不安全感的堆叠而造成的认知,类似于一种对于这件事情的「有感而发」。而男性作为舆论推向的普遍受害群体,是不希望这件事情成为一个性别问题的。」
暴力 暴力或者黑社会现象,应该如何合理回避?
「尽量避免争吵,可以合理回避暴力现象的产生。我们最好保持敏感:保持一个很警惕的状态,只要发现周围有人有即将做出一些暴力行为的趋向趋势,我们及时地远离,可以有效地回避这种暴力。」
「可以购买一些防卫工具或者学些格斗等,能更有力地保证自己的安全。」
「直接反击可能并不是一种好办法,反而可能激怒施暴者,逃跑相对来说会更好一些。」
「我认为一些防卫工具其实不一定可以起到有效作用,特别是在群殴中,并且上地铁等可能会被没收。所以最好还是避免争吵。」
暴力的源头是什么?
「暴力的源头可能来源于很多东西。无业游民太多,教育水平不太好,平均生活水平一般等,甚至生活中对于一些事情的小的不满都可能引起烦躁,进而导致暴力行为。可能单纯就是某个人今天过得不好,想要找个人撒气。」
「法律可以尽可能地约束暴力行为,但是我们依然无法从暴力的源头避免暴力发生。」
法律
现行的法律对此类案件的判罚是否较轻?法律是否能够威慑潜在的施暴者?
「施暴者判罚的罪名一个是寻衅滋事,一个是故意伤害。这两个是直接触发,同一个行为触犯两个不同的罪名,这在法律上叫做想象竞合。中国对于想象竞合的做法,是只做从一重罪,也就是判罚选择最终罚得更重的。因为故意伤害对轻伤是判三年以下,而寻衅滋事是五年以下,所以在这个案子里面,地方在逮捕的时候也是按照寻衅滋事。」
「按照公开的消息来看,可能轻伤确实是一个比较符合规矩的判断了。法律上定义和我们的常识不完全一样,我们日常说的轻伤可能是一些小的磨损之类,而法律上的轻伤并不代表伤情轻,它对于不同部位的损伤程度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标准,按照现行的标准以及目前公开的伤情来看应该是相符的。」
「法律的最终目的在于约束和规范大家的行为,是一种教育性而非惩罚性的目的,五年的有期徒刑我认为如果是对于轻伤二级来说是足够的。」
「舆论一直推动着想要判处更高惩罚的趋势,但是这不一定是一件好事。大家都对于这件事情感到生气,从而导致忽略了事情的实际结果。从结果来看这样的判处不一定是很轻的。」
「我不认为它是过轻的,反而我感觉可能偏重,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不应当受到那么高的五年有期徒刑。以旁观者的身份看确实五年并非很久,但是若真的是自己要在里面呆五年,其实已经是很久了。」
「但是我有点怀疑通报里说的伤情的真实性,因为现在好像有看到说去唐山的话不能拍摄视频,原视频也全网和谐了,所以让很多人都觉得不太对劲了。」
截至发稿,唐山「雷霆风暴」专项行动已落幕,唐山烧烤店事件警情通报已发布逾五十日,被打的几位女性最新状况仍未向大众公布,施暴者的具体量刑仍未公布,我们仍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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